关于申报2017年度湖州市优秀社会科学扶持奖励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5-22浏览次数:0


各学院、部门:

    根据《湖州市优秀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扶持奖励办法》(湖社科规办〔20167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凡湖州市范围内的社科工作者,在社科研究领域获得国家级、省级立项项目或奖励的,将给予一定比例的配套扶持奖励。经研究,我市2017年度社科研究项目扶持奖励申报工作即日起开始受理,具体申报事项如下:

     一、申报项目

1、申报扶持项目:2017年度获得国家社科基金立项项目、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浙江省社科联研究课题和科普课题(以相关文件为准);2016年—2017年已批准获得立项扶持并按时结题的项目(以相关文件和结题证书为准)。

  申请扶持项目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内容还须与湖州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对推动湖州经济社会发展有直接促进作用。

2、申报奖励项目:2017年度获得国家级奖励的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获得省政府奖励的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获得由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举办的全省性征文活动、理论研讨、调研报告评选三等奖(含)以上的优秀成果(以相关文件为准)。

二、申报要求

    凡符合《办法》规定扶持奖励范围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湖州市优秀社科研究项目扶持奖励申报表》(附件1)一式3份,并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2份,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统一报送人文社科处。申报受理从文件下发之日起,到2018620日截止,逾期恕不受理。

    三、实施程序

    市社科规划办根据申报材料进行整理汇总、资格审查,拟定2017年度湖州市社科研究项目扶持奖励建议方案,报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

    经审定符合扶持奖励条件的,将按《办法》规定进行配套扶持或奖励。其中,对2017年度扶持项目,拨付应扶持经费的50%,其余部分经费待课题结题时给付。前期已获扶持项目今年按时完成的拨付应扶持经费的剩余部分。若课题不能按时结题或撤题,不再给付扶持经费。以上扶持奖励最高限额不超过30000元。

  联系方式:韩宗银,2322581hanzy2013@zjhu.edu.cn

联系地址:明达楼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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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文社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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