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充分发挥高校文化传承创新的优势与作用,近日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的通知》(教体艺函〔2018〕5号),决定在全国普通高校中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的通知要求(浙教办函〔2018〕167号),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对照条件与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工作。申报单位应在课程建设、社团建设、工作坊建设等6个方面有一定基础。我校限额申报1个项目(例如戏曲,应具体到某个剧种)。
请各单位于6月6日前将《申报书》(2份,其中1份加盖部门公章)上交至人文社科处,电子稿同时发送。人文社科处将根据申报和限额情况组织校内评审与推荐上报工作。
联系人:韩宗银,联系电话:2322581,邮箱:hanzy2013@zjhu.edu.cn,地址:明达楼329室。
附件: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的通知.doc
人文社科处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