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18年度中期检查工作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6-19浏览次数:0

各学院、部门:

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简称《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18年度中期检查(简称中检)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检范围
  1.2016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

  2.2015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因为特殊原因没有参加2017年中检或中检未通过者。

二、中检主要内容
  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检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

2.项目责任人是否至少有1篇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

3.所有成果是否标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三、中检材料填报办法
  1.本次中检工作,采用网上系统和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edu.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简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为本次中检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2. 即日起开始受理项目网上中检查,请各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按要求填写《中检报告书》,并在中后期管理系统填报中检信息及重大事项变更信息(需进行重大事项变更的项目填报)。 

3. 报送材料包括:
  (1)《中检报告书》原件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  

2)阶段性成果原件2份(论文及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可为复印件,附在《中检报告书》后装订)。  

4. 校内在线受理中检材料截止日期:201875日。

请项目负责人在201875日之前将中检材料交至人文社科处。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要求
  各学院、部门要有专人负责,精心组织,按《项目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进行严格初审,并以中检为契机切实推进项目研究工作。2016年立项的项目,因故不能参加中检的,在线提出申请参加下一年度中检。本次中检审核未通过的,须参加下一年度中检。中检结果将在社科网公布。

联系人:韩宗银,电话:2322581

地址:明达楼329室,邮箱:hanzy2013@zjhu.edu.cn

 附件:中检报告书.doc

人文社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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