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7-03浏览次数:0

各学院、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暂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调整规范部分行政管理和服务事项的通知》(浙教法〔2013112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科〔201861号)文件精神及要求,现就2018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限额数和时间安排

1.为确保项目研究质量,省教育厅将对下达给各高校的项目数量实行总量控制,本科院校逐步减少,高职高专院校适度增加。

我校限额指标如下:科学技术类4项,人文社科类7项。

2.各学院和部门在认真审核的基础上,将汇总表和所有申报材料于2018910日前交至科技处327室或人文社科处329室,同期完成网上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二、项目经费与结题要求

1.科学技术类(理工类)项目资助经费1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资助经费0.5万元。

    2.2018年申报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的结题要求为至少发表与本项目密切相关的核心期刊论文1篇(以最新版的北大核心期刊要目为准),或非核心的专业学术性期刊论文至少2篇,另加一份主题相关的省部级及以上项目的课题申报书。

三、申报基本要求

1.认真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重点支持学术思想新颖,立论充分,创新点突出,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先进、可行的项目。鼓励和支持开展对策类课题研究。

2. 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的或项目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的,经查实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且在处理期内的,或不执行有关部门和学校科研管理规定的教师不得参与申报。

3.作为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每人只能同时在研1个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人文社科类和科学技术类不能同时兼报。

   4.项目主要资助高校副教授(或相应职称)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青年教师(45周岁以下(含))。项目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研究者,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项目研究人员一般应组成课题组,具有合理的梯队。

《评审活页》中不得出现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的姓名和所在单位名称等背景材料,否则将作为无效申请,不予评审。

四、申报材料

1.科学技术类

《申请书》(附件1)、《评审活页》(附件2)、《汇总表》(附件3三类材料的电子版发至kjc@zjhu.edu.cn。纸质版材料暂时不提交。

2.人文社科类

《申请书》(附件11份、《评审活页》(附件25份、《汇总表》(附件31份,以学院和部门为单位上交至人文社科处。以上材料的电子稿同时发送。

五、申报其他要求

1.申报者应在网上(网址:http://www.zjkysz.cn)完成《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填写。《申请书》启用2018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18910日。注册时请注意:申报科学技术类,项目系统由科技处受理;申报人文社科类,项目系统由人文社科处受理。

2.申报者项目申报材料应与上传至网络平台的项目保持一致。不一致的,不作为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

六、联系方式

1.科学技术类,归口管理部门:科技处

联系人:张华安,2321598698036kjc@zjhu.edu.cn

 2.人文社科类,归口管理部门:人文社科处

联系人:韩宗银, 2322581663959hanzy2013@zjhu.edu.cn

附件:temp_18070317335017.rar

 科技处  人文社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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