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校党政领导亲切关怀下,各学院、各研究机构和广大教师的科研积极性不断提升,2018年学校共申报了80项国家社科项目(含教育学单列学科),广大教师的科研意识和申报积极性稳步提升。经专家评审,并经国家社科规划办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审批,我校最终获批了8项国家社科一般项目(含3项教育学国家一般项目),取得了历史上最好的成绩。为了进一步引导课题申报人尽早准备、精心选题、精益论证,并加强组织专家指导,提高我校2019年国家社科项目申报书的盲审通过率(即上会率),从而进一步提高立项率,实现我校2019年国家社科项目立项稳步提升,现将我校2019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安排与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动员与组织工作
1.各学院和校级科研机构分别召开申报动员会:暑假前。召开申报动员和指导会,院长主持,要求所有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参加(尤其是2018年申报未立项的老师)。可邀请评审专家作辅导报告或学校多次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老师介绍申报经验,帮助老师选题和论证。人文社科处可提供必要的支持。
2.科研秘书将本院动员大会通知及有关要求发到本单位网站,并通过电话、群邮件、QQ群、会议、微信群等途径传达到本单位每一位教师。同时将动员大会新闻宣传稿报备人文社科处:包括会议时间和地点、会议主题和报告人、以及参会人员名单等。
3.学校召开申报推进会:9月中旬,学校召开“2019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推进会”。叶校长亲自主持,学校主要领导出席并讲话,各学院院长和校级科研机构负责人介绍本单位2019年国家社科基金申报工作安排与推进措施;各学院和校级科研机构分管科研工作院长和科研秘书、以及2019年国家社科基金拟申报人参加。
二、申报人员与硬性要求
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积极参与项目申报,尤其是无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在研的以下人员更要积极申报:
1.省一流学科和各类重点学科负责人及骨干成员;
2.各类基地和智库负责人及骨干成员;
3.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
4.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
5.承担校级预研究项目的负责人;
6.其它有志申报人员。
此外,各单位要积极邀请有科研合作基础的校外人员(含学校柔性聘用人员)合作申报项目,以充实科研组队伍。
三、确定选题与撰写初稿
放假前:确定选题。申报人可根据国家社科基金历年课题指南和立项情况,分析当前国家重点热点和本学科前沿焦点研究问题,结合个人学术兴趣和科研特长及前期基础,组建优势互补的科研团队,力求创新和亮点,进行科学选题,凝练申报项目名称,明确项目申请类别。
暑假期间:撰写初稿。申报人广泛阅读研究文献,参考相关申报范本,细化项目研究内容,精心考虑研究方案,撰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书和活页。
开学后:各学院或科研机构统计老师申报选题,并于9月15日报送人文社科处。如符合申报条件而未申报的教师,需做出书面情况说明,本单位领导要签署明确意见。
四、学院论证与相关要求
9月份:各学院和校级科研机构应根据本单位申报情况,自行制定预评审方案,落实评审会议的形式、时间、地点及评审专家等事宜,并组织实施;同时将有关情况统一上报人文社科处。
提倡院内学科专家评审与对外邀请专家评审相结合,鼓励邀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会评专家进行预评审。评审意见须反馈给申请人,同时将“评审意见表”发至人文社科处邮箱存底。
10月15日:申报人根据专家预评审意见认真修改申报书和活页,一式3份纸质稿(连同电子稿)交给所在单位,各学院和校级研究机构在10月20日前统一交至人文社科处;同时,各单位还需上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含电子稿)。
五、学校首轮论证与相关要求
10月下旬:学校组织专家进行首轮论证。人文社科处按各学院和校级科研机构汇总全校2019年申报书和活页(初稿),并将所有申报人统一用大客车送到杭州或南京某高校,组织会评专家(或主持完成过2项以上国家社科基金专项专家)按照学科分组进行论证辅导。
注:具体时间和要求请关注进一步通知。所有申报人必须参加(有特殊情况者需向人文社科处负责人书面请假)。在学校最终确定推荐上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单排序中,“参加这次论证辅导”占25%的权重系数;“不参加者”不推荐上报(或排序在参加者后面)。
六、学校二次论证与相关要求
12月中旬:学校组织第二次专家论证
在全国社科规划办正式发布2019年度申报公告后,学校将会发布正式申报通知,各申请人根据首轮专家指导建议、并结合申报通知要求,将修改提炼后的申报书和活页交至所在单位,各学院和校级科研机构于12月15日报送至人文社科处,以便学校组织第二次专家论证。
注:专家给出修改意见,并根据申报书的质量,按照学科对所有申报书进行第一次排序。排序结果将作为学校是否上报或上报排序的依据之一(占25%的权重;没有专家论证和排序者不予推荐上报或排序在接受论证者后面)。
七、学校三次论证与相关要求
学校申报截止期后:学校组织第三次专家论证
学期末和寒假期间,根据学校发布的申报通知和专家第二次论证意见,申报人对申报书和活页修改和完善,并在申报截止期之前报送所在单位。各学院和校级科研机构将申请人的申报书和活页定稿,于申报截止期之前(具体日期以正式通知为准)报送至人文社科处。
学校在正式上报前,组织第三次专家论证,并对所有申报书按质量高低进行排序。
注:1)专家将根据申报书的质量,按照学科对所有申报书进行第二次排序。排序结果将作为是否上报或排序的依据之一(占50%的权重)。2)人文社科处综合专家三次论证和二次排序结果,最终决定学校上报名单或排序。3)凡是没有按照上述要求参与论证辅导和修改的申报书,一律不予推荐申报或排序在接受过专家论证者后面。
八、申报要求与考核奖励
1.各学院和校级科研机构:其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及立项情况作为年度绩效考核加分指标之一。
2.在建的各类重点学科(含省一流学科)、基地和智库等负责人及骨干成员:其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及立项情况作为年度绩效考核加分指标之一。
3.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和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其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及立项情况作为推荐申报其它各类课题和成果奖项、以及申报各类基地及智库的主要依据之一。
4.校级预研究项目负责人申请结题的必要条件之一,就是按照上述要求递交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书。
5.按照上述要求参加论证辅导,所有递交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书的负责人,学校将给予3千元资助;参加学院论证辅导者,学院再配套2千元。
6.对于组织发动和论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较好、即符合申报条件教师报出申报书基数较大并组织专家论证辅导的学院和校级科研机构,在申请学校各类科研资助和推荐申报各类纵向项目、平台等方面,学校将适当予以倾斜支持。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亚莉
联系电话:2321271; 667989
联系邮箱:rwskc@ zjhu.edu.cn
联系地址:湖州师范学院明达楼329室
人文社科处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