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学习《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10-11浏览次数:0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办文件《关于印发<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通知》(浙社科规[201820号),浙江省哲学社科规划办于今年8月修订出台了《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文件详见附件)。新管理办法对我省规划课题的申报办法、评审立项、中期管理、经费管理、结题验收等作了更加规范明确的规定,尤其是对结题成果要求有明确规定且明显提高。

请各相关单位组织科研管理人员和教师们认真学习该管理办法内容,以确保在今后的科研管理工作中遵照新文件执行。

联系人:韩宗银

联系电话:2322581663959(短号)

附件1: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188月修订)temp_18101109421292.doc

附件2:《关于进一步完善省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721号)temp_18101109439629.pdf

附件3:浙江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名录•2016年版temp_18101109479183.pdf

人文社科处

2018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