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办文件《关于印发<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通知》(浙社科规[2018]20号),浙江省哲学社科规划办于今年8月修订出台了《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文件详见附件)。新管理办法对我省规划课题的申报办法、评审立项、中期管理、经费管理、结题验收等作了更加规范明确的规定,尤其是对结题成果要求有明确规定且明显提高。
请各相关单位组织科研管理人员和教师们认真学习该管理办法内容,以确保在今后的科研管理工作中遵照新文件执行。
联系人:韩宗银
联系电话:2322581、663959(短号)
附件1: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18年8月修订)temp_18101109421292.doc
附件2:《关于进一步完善省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7﹞21号)temp_18101109439629.pdf
附件3:浙江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名录•2016年版temp_18101109479183.pdf
人文社科处
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