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印发<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浙教科规办[2018]6号),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办于今年10月修订出台了《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修订版)》(文件详见附件)。新管理办法对我省j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报办法、评审立项、中期管理、经费管理、结题验收等作了更加规范明确的规定。
请各相关单位组织科研管理人员和教师们认真学习该管理办法内容,以确保在今后的科研管理工作中遵照新文件执行。
联系人:韩宗银
联系电话:2322581、663959(短号)
人文社科处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