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关于评选浙江省2017—2018年度教科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浙教科院〔2019〕15号)文件,我校现组织开展浙江省2017—2018年度教科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要求
1.教科研先进集体评选范围:教科研部门。
2.教育科研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从事教科研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且向基层教师倾斜。
3.本次评选仅针对2017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内集体或个人的教科研基本情况。
二、申报数量
1.教科研先进集体:我校限报1个。
2.教科研先进个人:我校限报1名。
三、评选办法
1.学校在资格审查后,对审查合格的申报材料组织推荐评审,根据限额择优推荐并报送省教育科学规划办。
2.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复审,并随机抽取部分复审合格的先进集体进行实地考查。
3.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织终审,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并颁发证书。
四、申报要求和校内受理截止时间
1.由申报集体和个人按《填表须知》(附件1)填写相应《申报表》(附件2、3),一式六份(每份申报表后须附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与申报表合订成册),其中一份需所在单位分管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电子稿同时发送指定邮箱。
2.汇总表1份(附件4),电子稿同时发送指定邮箱。
3.请以学院或部门为单位,于2019年10月9日前报送至人文社科处。本次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韩宗银 联系电话:2322581,短号:663959
联系地址:明达楼329室,邮箱:hanzy2013@zjhu.edu.cn
人文社科处
2019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