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水平,加强校院两级的科研协同管理,引导课题申报人早谋划、早准备,现将我校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确定选题与撰写初稿
(一)7月1日前:申报选题。申报人应结合本人的前期研究基础,选择本学科领域内的前沿学术问题和国家关注的重点、焦点问题,科学选题,凝练申报项目名称,明确项目申请类别。同时注意避免与近5年国家社科基金已立项项目出现同题申报。选题需经三位同行专家论证,并附上专家意见,于7月1日前交所在单位。
(二)7月1日-7月20日前:完成初稿。申报人在选题得到专家认可的基础上,利用暑期时间,参考本领域内申报书范本,精心撰写申报书和活页,并于7月20日前将电子稿交所在单位。
二、学院组织论证
(一)7月31日前:第一轮校外专家论证。各有关单位根据本单位申报情况,自行制定评审方案。论证方案需包含评审形式(通讯或是会评)、时间、拟请评审专家等要素。并于7月20日前将评审方案交人文社科处。评审结束后,于7月31日前将排序后的汇总表及评审主要意见等电子材料发送到人文社科处。
(二)8月10日前:第一轮文本修改。申报人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申报书和活页进行修改,并将修改好的申报书和活页交给所在单位,各有关单位在8月10日前将电子稿材料(申报书、活页)统一发送至人文社科处。
(三)2021年寒假前:组织校内专家审核。学院自行组织对申报书和活页进行论证和修改,主要对申报书和活页中的细节和格式进行审核,确保上交给学校的申报书和活页无形式上的低级错误。
三、学校组织论证
(一)8月20日前:第二轮校外专家论证。人文社科处对全部申报材料,按照学科分组,送审。
(二)8月30日前:第二轮文本修改。反馈评审意见,申报人第二轮修改文本。申报人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申报书和活页进行修改,并将修改好的申报书和活页交给所在单位,各有关单位在8月30日前将电子稿材料(申报书、活页)统一发送至人文社科处。
(三)10月1日前:第三轮校内专家集中修改。人文社科处组织和邀请校内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一对一的集中提意见和修改。
(四)12月中旬:第四轮校外专家论证与文本修改。在全国社科规划工作办正式发布2021年度申报公告后,学校将会发布正式申报通知,各申请人根据专家指导建议、并结合申报通知要求,将修改后的申报书和活页电子稿交至所在单位,各有关单位于12月15日报送至人文社科处,以便学校组织第四次校外专家论证。
(五)2021年2月中下旬:第五轮专家论证与文本修改。人文社科处将组织校内专家对申报书和活页进行论证,主要对申报书和活页中的细节和格式进行审核,确保申报书和活页无形式上的低级错误。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莫勤华660455;张永梅662854
联系邮箱:rwskc@ zjhu.edu.cn
联系地址:湖州师范学院明达楼329室
附件:申报附件.zip
人文社科处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