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强化生态环境科技支撑,增强技术服务能力,提升环境管理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满足生态环境领域开展高质量科技服务的需求,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拟进一步整合专家资源,组建统一的生态环境领域专家库,将根据工作安排,邀请专家参与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等公益活动及生态环境管理咨询相关工作。现请有关单位协助推荐生态环境相关领域科技专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1年11月1日至11月13日
二、征集专家专业领域范围
(一)生态环境咨询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策环境影响评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生态状态评估,环境监理,排污许可证评估,排污权总量评估,环境损害评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
(二)生态环境管理类:政策,规划,法规,标准,司法鉴定,职称评定,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类;
(三)生态环境监测类:环境监测(检测),辐射环境监测(检测),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维,移动源排气污染物检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环境监测与监控预警;
(四)生态环境综合类:生物多样性调查与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全球环境与国际履约,循环经济与清洁生产,碳减排(碳排放核算),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调查,污染物总量控制核算,污染源排放清单调查等;
(五)水、气、固废、土壤、噪声、辐射等方面污染防治技术及工程方面。
三、条件要求
(一)在相关专业领域有较深造诣,熟悉本专业或者本行业情况和动态,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或博士学位并在相关领城开展研究工作5年以上;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或主要参与人承担过国家或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或是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承担过厅局级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国家或省部级科技奖励获得者,或是其他有影响力的科技奖励主要获得者;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主要起草者;有特殊职业技能的技术骨干人员;
(二)熟悉国家和省市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相关技术规范和要求;
(三)学风正派,坚持原则,办事公正,不受部门、单位及个人利益影响;
(四)年龄原则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热心环保事业,应当在精力和时间上能够保证相关工作开展。
四、推荐程序
(一)浙江省生态环境领域专家征集采取网上申报,以所在学院为推荐单位;学校推荐不超过10名,人文社科处、科技处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
(二)被推荐专家填写《浙江省生态环境领域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1),以学院为单位于11月13日前上交材料。文科学院将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人文社科处,理工科学院发送至科技处。
(三)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将于11月30日前将申报网址、验证码及网上申报截止日期发送至我校推荐专家的电子邮箱。请务必准确填写专家的电子邮箱及手机号。
(四)我校推荐专家收到邮件后,凭手机号及验证码登入申报网站,完成《浙江省生态环境领域专家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信息填报及附件上传后,打印《申请表》,经本人签字确认及单位审核推荐盖章,扫描并登入网站上传pdf格式《申请表》。
(五)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将对申请入库专家进行审核、公示。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每次聘期为3年,依据情况,适时进行增减,原则上本轮征集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专家优先入选。
五、注意事项
(一)为了确保专家能更贴合专家服务,请专家充分考虑专业,工作经历及目前所从事专业等因素,网上申报时细化擅长具体服务应用类型(勾选不超过3个大类)。后期管理部门将依据专家服务情况进行优化。
(二)申报专家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推荐学院对推荐专家申报的材料严格把关。
六、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人文社科处(明达楼329室),
联系方式:秦珊,2322581,rwskc@zjhu.edu.cn
受理部门:科技处(明达楼327室),
联系方式:姚玲虹,2322598,02222@zjhu.edu.cn
人文社科处、科技处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