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浙江省生态环境领域专家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11-01浏览次数:3

各有关单位:

为强化生态环境科技支撑,增强技术服务能力,提升环境管理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满足生态环境领域开展高质量科技服务的需求,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拟进一步整合专家资源,组建统一的生态环境领域专家库,将根据工作安排,邀请专家参与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等公益活动及生态环境管理咨询相关工作。现请有关单位协助推荐生态环境相关领域科技专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1年11月1日至11月13日

二、征集专家专业领域范围

生态环境咨询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策环境影响评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生态状态评估,环境监理,排污许可证评估,排污权总量评估,环境损害评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

生态环境管理类政策,规划,法规,标准,司法鉴定,职称评定,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类

生态环境监测类环境监测检测,辐射环境监检测,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维,移动源排气污染物检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环境监测与监控预警;

生态环境综合类生物多样性调查与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全球环境与国际履约,环经济与洁生产,碳减碳排放核算,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调查,污染物总量控制核算,污染源排放清单调查

水、气、废、土壤噪声、辐射等方面污染防治技术及工程方面

三、条件要求

在相关专业领域有较深造诣,熟悉本专业或者本行业情况和动态,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或博士学位并在相关领城开展研究工作5年以上作为项课题负责人或主要参与人承担过国家或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或是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承担过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国家或省部级科技奖励获得者,或是其他有影响力的科技奖励主要获得者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主要起草者有特殊职业技能的技术骨人员

熟悉国家和省市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相关术规范和要求

学风正派,坚持原则,办事公正,不受部门、单位及个人利益影响

年龄原则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热心环保事业,应当在精力和时间上能够保证相关作开展。

四、推荐程序

浙江省生态环境领域专家征集采取网上报,以所在学院为推荐单位学校推荐不超过10名人文社科处、科技处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

推荐专家填写《浙江省生态环境领域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1以学院为单位于11月13日前上交材料。文科学院将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人文社科处,理工科学院发送至科技处。

(三)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将11月30日前将申报网址、验证码及网上申报止日期发送至我校推荐专家的电子箱。请务必准确填写专家的电子箱及手机号。

我校推荐专家收邮件后,凭手机号及验证码登入报网站,完成《浙江省生态境领域专家请表》以下称《申请表》信息填报及附件上传后,打印《申请表》,经本人签字确认及单位审核推荐盖章,扫描并登入网站上传pdf格式《申请表》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将对申请入库专家进行审核、公示。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每次聘期为3年,依据情况,适时进行增减,原则上本轮征集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专家优先入选

五、注意事项

(一为了确保专家能更贴合专家服务,请专家充分考虑专业,工作经历及目前所从事专业等因素,网上申报时细化擅长具体服务应用类型不超过3个大类)。后期管理部门将依据专家服务情况进行优化

(二申报专家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推荐学院对推荐专家申报的材料严格把关

六、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人文社科处(明达楼329室),

联系方式:秦珊,2322581,rwskc@zjhu.edu.cn

受理部门:科技处(明达楼327室),

联系方式:姚玲虹232259802222@zjhu.edu.cn

  附件1:浙江省生态环境领域专家推荐汇总表.xlsx

 

人文社科处、科技处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