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7年度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文社科处发布时间:2026-04-15浏览次数:10

有关单位

国家艺术基金是由国家设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打造和推广原创精品力作、培养艺术创作人才、推进国家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面向全社会申报。现将我校2027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7年度国家艺术基金从2026415日起开始申报。符合条件的单位、个人可在申报受理期内,登录国家艺术基金网站(http://www.cnaf.cn),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上申报管理系统上传申报材料。

二、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申报要求,申报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涉及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和重大决策过程的题材或较多地涉及民族宗教内容的项目,须提供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审读意见。请涉及该类申报项目的单位(个人)510以正式文件形式提交审读申请的纸质和电子材料至人文社科处,由人文社科处统一提交至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文旅厅将委托省文化和旅游发展研究院对申报项目进行集中审读。逾期不予受理。

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分为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美术创作资助项目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各项目申报指南可到国家艺术基金网站下载查看。其中美术创作资助项目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中的个人创作项目以个人作为申报主体,申报人于415日至610日登录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并上传申报材料。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美术创作资助项目中的组织创作项目以机构或单位为申报主体,申请人需登录单位账号进行申请65日前系统提交申报材料。

校内联系人:陈程;联系电话:2320752(校内拨打6752)

人文社科处

            202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