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有关单位:
为鼓励广大教师和科研人员围绕科学前沿、国家战略需求和地方经济建设,努力承担大项目,产出高水平、有影响的标志性成果,切实提升学校科研创新能力,推动学校科研工作迈向更高水平,根据学校《重大科研项目和标志性成果培育办法》(湖师院发〔2022〕33号),现就2026年度校重大科研项目和标志性成果培育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培育类别
1.重大科研项目(自然科学类)
2.标志性成果(人文社科类、自然科学类)
二、培育目标
经过1-2年的培育,重大科研项目与标志性成果须达成以下目标:
(一)重大科研项目培育目标(自然科学类)
1.主持或承担国家重大项目(专项课题)、重点项目(自然科学类);
2.主持有重大影响力的企事业单位委托开发项目,单项签约经费500万以上且到账经费不低于300万元(自然科学类)。
(二)标志性成果培育目标(人文社科类、自然科学类)
1.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类);
2.主持或参与国家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类);
3.排名第一或通讯作者在《NATURE》《SCIENCE》和《CELL》发表论文(自然科学类);
4.主持省科技奖一等奖或含有推荐国家科技奖资格的社会力量所设置科技成果奖项的最高奖(自然科学类):
5.单项专利转化300万元及以上(自然科学类);
6.国家级科研平台(自然科学类)。
三、申报条件
(一)重大科研项目培育对象
重大科研项目的培育须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培育自然科学类重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和组织协调能力。
2.申报项目应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有重大贡献,并能催生有重大创新的基础理论成果和有重大应用前景的科技成果。
3.项目申报单位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相关设备基础。
(二)标志性成果的培育类别与要求
人文社科类标志性成果的培育类别与要求:
培育类别: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二等奖、青年奖
要求:申报成果必须是2025年1月1日之后的研究成果,包括著作、论文、研究报告、普及读物、网络文章、译著、学术资料整理、工具书等,以及未公开发表和出版但进入党委、政府决策的研究成果(研究报告)等。
著作须有2篇及以上与著作核心内容相关的前期论文在CSSCI来源期刊及以上期刊(参照浙江大学最新版学术期刊名录)发表;仅申报一等奖的著作,一般要有2篇及以上与著作核心内容相关的前期论文在一级及以上期刊(参照浙江大学最新版学术期刊名录)、或《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杂志等报刊上发表(字数不少于3000字/篇)。外文期刊要求发表在SSCI、A&HCI等收录期刊或符合浙江大学学术期刊外文名录。发表在A&HCI收录期刊和SSCI收录期刊(JCR 分区)一区、二区可认定为一级期刊,三区可认定为CSSCI来源期刊。支撑的论文须是申请人作为第一作者(外文期刊可为第一通讯作者)且公开发表的。
对策咨询类研究成果必须得到省部级及以上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省部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相关部门采纳转化为政策文件、法规、标准等推广应用,具有广泛影响、产生实际效应,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上述各类成果的具体要求参照第23届浙江省哲社优秀成果奖相关规定执行(见附件)。
自然科学类标志性成果的培育项目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主持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奖一等奖(含有推荐国家奖资格的社会力量设立的科技成果奖一等奖)或多项省部级科技成果奖。
2.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在科学上取得重大或重要进展,得到国内外学术界公认和引用。
3.有重大或较大创新的技术发明,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国际或国内同类技术的领先水平,经实施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应用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在实现重大科学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工程,推进国民经济建设和国防现代化建设等方面做出重大或重要科学技术贡献。
四、申报程序和时间安排
申请者请认真阅读《重大科研项目和标志性成果培育办法》(湖师院发〔2022〕33号)文件,按照要求填写申报书。
1.申报管理。各申报人以学院或部门为单位进行申报,学院(部门)收齐材料后要对申报人的申报资格进行初审,而后按照质量推荐排序并填写申报汇总表。
2.材料报送。纸质材料包括申请书一式两份、申报汇总表一份(以上签字盖章齐全)。电子材料以申报者名字命名,内含申报书、申报成果、相关证明材料各1个文档,打包好后发送到指定邮箱。理工科学院材料报送科技处,文科学院材料报送人文社科处。
注:自然科学类申报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培育需另加一份与相关领域重大战略需求、项目指南入选的预判等情况说明(1000字以内,一份即可)。
3.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6月1日。
联系人:王道军(科技处),联系电话:2321598;
邮箱:03109@zjhu.edu.cn;
牛犇(人文社科处),联系电话:2321013;
邮箱:01938@zjhu.edu.cn;
办公地址:明达楼327室科技处、331室人文社科处
科技处、人文社科处
2026年5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