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和省社科规划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12-04浏览次数:0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社科工作办发布的《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结合浙江省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本次国家社科基金重大专项与浙江省社科规划“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项课题合并申报、分开评审。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申报事项,按公告(见附件)要求进行申报,另外就国家社科重大专项和省社科规划专项同时申报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投标(申报)类型与选题:本次投标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级别为重大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级别为重点课题或一般课题。申请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申报下列三个类型之一:

1)A类:只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2)B类:同时投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专项课题;

3)C类:只申报省社科规划专项课题。

本次申报统一使用本次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投标书(见附件进行投标(申报C类的,投标书中可省去“表8”子课题论述相关内容,数据信息页中“子课题负责人”一栏可改为不超过10人的课题组成员)。申报C类的,可参考全国社科工作办公告选题(附件),也可根据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浙江省委十四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结合我省工作实际,自拟选题

二、投标(申报)对象:投标A类、B类的,按照全国社科工作办发布的公告执行;只申报C类的,课题负责人应为高级职称,有在研课题者可以申报。

三、项目评审与立项:省社科工作办组织对申报B类、C类的投标书进行评审。待本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立项名单公布后,公布省社科规划专项课题立项名单。申报B类但最后立项为省社科规划专项课题的,一般应对原投标书进行修改,适当缩小研究范围,不再设子课题。本批省社科规划专项课题以在重要报刊发表理论文章和在重点学术刊物发表论文为主要验收标准,研究期限拟定为2022年9月底止。

四、申报材料要求和申报方式

1.申报材料要求:投标A类、B类的,应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系统填报。此外,只投标A类的,应提交3份纸质投标书;投标B类、C类的,提交6份纸质投标书,各单位应在汇总表中务必注明各项目本次申报类型。投标书须按照新修订的《投标书》(附件)(2020年11月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如重大项目投标书材料页数较厚,建议用A4纸双面印制并胶装,其中1份由所在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并盖章统一将汇总表、投标书(WORD文件格式)电子版发送人文社科处,并确保电子文档与纸质材料一致性。

2.申报方式:

1)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和评审,投标人在网上申报的同时仍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投标书》,纸质版与“网络申报系统”的投标书信息务必完全一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网络申报系统将于2020年12月25日开放,我校投标截止日期为2021年1月4日。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校内外专家论证把关,提高申报质量。

2)网络申报填写:投标人可登陆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以实名信息提交注册申请,待社科处审核后由系统创建账号并发送短信和邮件通知,之后即可登录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具体操作见网络申报用户手册(,如有问题可与人文社科处项目主管联系。

3)网上申报系统提交的PDF版投标书(文件大小建议不超过30M),首席专家、子课题负责人、项目责任单位承诺、项目合作单位承诺、责任单位审核意见均需有签名或盖公章。投标书“项目合作单位承诺”这一栏要提前与合作单位沟通并加盖公章。

 

联系人:莫勤华

联系电话:2322581   660455

邮箱:rwskc@zjhu.edu.cn

办公地址:湖州师范学院明达楼329室人文社科处

                                     人文社科处

2020年12月4日  

附件申报附件.zip